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拟定年度教务教学工作计划和每学期教务教学工作意见,制订远程开放教育教务教学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开放教育的统一考试管理工作,加强考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三、负责全市开放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指导、检查各县(区)电大、教学点学籍管理工作。
四、负责各类开放教育教学计划(专业规则)的制定、调整和实施工作。
五、做好毕业证书、毕业证明书的核发工作。
六、负责学生学习档案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七、按规定认真做好考务费及学费的催缴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