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电大关于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和山东广播电视大学
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电大: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15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开学〔2016〕1号)和省电大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参评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和组织开展2015年度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市电大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启光 王庆华
副组长:田 季 宋成仓
成 员:王先芝 任建民 李 冰 聂建鑫
1.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讨论和决定年度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重要事项,审定年度奖(助)学金候选学生名单,向国家开放大学推荐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和省电大奖(助)学金候选人。
2.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办公室,设在教务科,聂建鑫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奖(助)学金评审的具体组织和日常联络工作。
3.各县级电大、要成立相应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责本单位的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审程序
1.各县在4月20前广泛宣传发动,确保通知到每位学员,参评学员提供个人材料。
2.各县在4月30日前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材料。
3.市电大5月8日前汇总后确定各县参评人员并公示后上报省电大参评。
三、参评条件
本次评选为14春至15春学员,具体参评条件及各项上报材料根据鲁电大教务字【2016】1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名额分配
根据省电大名额分配办法,我市中央电大奖学金9人,省电大奖学金5人,省电大助学金3人,各单位名额暂不分配,依各单位上报合格学员后综合评定。
五、其他具体事宜按国家开放大学和省电大文件为准。
菏泽广播电视大学
2016年4月10日